赠别二首杜牧其一翻译_赠别二首杜牧解释
杜牧在与一女子分别时做的两首诗中的第二首。 此诗是诗人赠别一位相好的歌妓的,从这一首(“多情却似总无情”)看,彼此感情相当深挚。不过这一首诗重在“惜别”,同题另一首(《赠别〈其一〉》)却重在赞颂对方的美丽,引起惜别之意。正确的写法是《赠别〈其二〉》或《赠别·其二》,这样应该就很好理解了。
1. 如下:青山隐隐水迢迢,秋尽江南草未凋。
二十四桥明月夜,玉人何处教吹箫。
2. 唐杜牧是唐代著名的文学家,他的诗歌作品流传至今,被誉为唐诗三杰之一。
这首《赠别其一》描绘了秋天江南的景色,以及一个美丽的女子吹箫的场景,表达了诗人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和感慨。
3. 唐诗是中国古代文学的瑰宝,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。
除了唐杜牧之外,还有许多其他著名的唐代诗人,如李白、杜甫、白居易等,他们的诗歌作品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。
阅读唐诗不仅可以欣赏到优美的语言和深刻的思想,还可以了解到唐代社会的风貌和文化背景,是一种非常有益的文化体验。
唐朝诗人杜牧的《赠别其一》全文如下:
山中相送罢,日暮掩柴扉。
春草年年绿,王孙归不归?
这是杜牧的诗,详细分析伤别如下: 这一首抒写诗人对妙龄歌女留恋惜别的心情。 齐、梁之间的江淹曾经把离别的感情概括为“黯然销魂”四字。但这种感情的表现,却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万别,这种感情本身,也不是“悲”、“愁”二字所能了得。杜牧此诗不用“悲”、“愁”等字,却写得坦率、真挚,道出了离别时的真情实感。 诗人同所爱不忍分别,又不得不分别,感情是千头万绪的。“多情却似总无情”,明明多情,偏从“无情”着笔,著一“总”字,又加强了语气,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。诗人爱得太深、太多情,以至使他觉得,无论用怎样的方法,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。别筵上,凄然相对,象是彼此无情似的。越是多情,越显得无情,这种情人离别时最真切的感受,诗人把它写出来了。“唯觉樽前笑不成”,要写离别的悲苦,他又从“笑”字入手。一个“唯”字表明,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,举樽道别,强颜欢笑,使所爱欢欣!但因为感伤离别,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。想笑是由于“多情”,“笑不成”是由于太多情,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。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,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,说得委婉尽致,极有情味。 题为“赠别”,当然是要表现人的惜别之情。然而诗人又撇开自己,去写告别宴上那燃烧的蜡烛,借物抒情。诗人带着极度感伤的心情去看周围的世界,于是眼中的一切也就都带上了感伤色彩。这就是刘勰所说的:“属采附声,亦与心而徘徊”(《文心雕龙·物色》)。“蜡烛”本是有烛芯的,所以说“蜡烛有心”;而在诗人的眼里烛芯却变成了“惜别”之心,把蜡烛拟人化了。在诗人的眼里,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,就是在为男女主人的离别而伤心了。“替人垂泪到天明”,“替人”二字,使意思更深一层。“到天明”又点出了告别宴饮时间之长,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。 诗人用精炼流畅、清爽俊逸的语言,表达了悱恻缠绵的情思,风流蕴藉,意境深远,余韵不尽。就诗而论,表现的感情还是很深沉、很真挚的。杜牧为人刚直有节,敢论列大事,却也不拘小节,好歌舞,风情颇张,本诗亦可见此意。